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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西铁院党[2011]69号)

发布日期:2013-11-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召开院长办公会议,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高效优质运转,依据高等学校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长办公会是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

第二条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受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 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和学院办公室主任为固定列席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确定。

第四条 院长办公会须有过半数参加人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五条  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  议题

第六条  议事范围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研究学院党委有关决议的组织实施。

2.审议学院发展建设规划、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审议学院改革方案。

4.审议年度和学期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招生计划以及报请上级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5.审定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及实施方案。

6.审议学院经费预决算和重大经费开支项目。

7.审议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决定有关人事调整事项。

8.审议师生员工重要的奖励和严重违纪的行政处理。

9.讨论决定行风、政风、行政监察、校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问题。

10.研究决定学院德育工作的重要问题。

11.外事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安排。

12.听取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

13.讨论决定日常行政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14.研究需提交党委会决定的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方案。

15.院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办公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议题准备

1.凡拟提交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需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提出书面意见后,方能作为议题提交会议研究。

2.凡需会议审议并作决定的议题,提请部门必须提出解决的建议方案;有些重要问题,需提交两个以上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并以书面形式对不同的建议方案进行比较说明。

3.提请审议的议题若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提请部门应事先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努力使各方达成共识后再提请上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提请部门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

4.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或学院已有条规或者曾作出过决定的,应与议题及方案一并上报。

5.上述材料由提请部门呈分管领导审阅,由分管领导签署拟同意上会的意见后,交院办检查是否完整齐备,若符合要求,再呈院长审批。凡不符合要求的上报议题,材料应补齐,否则不安排上会,若因此影响工作,由提请部门自行负责。

6.经院长批准上会的议题材料,由提请部门按出(列)席领导人数(一般为10份,)备齐交学院办公室。

7.会议不审议临时动议。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院长办公会按通知拟定的议题议事,若确有紧急议题,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研究。

第九条 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院领导作出说明,必要时再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展开讨论。在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作出明确决定。对一时不能统一意见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暂缓决定,并有明确说明。会议决定的事项,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学院办公室负责对议决结果作记录。

第四章 决议的传达与督办

第十条 院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由学院办公室会后(根据需要)撰写会议纪要,经学院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后下发;对不需要下发纪要的,可用“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通知单”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单位落实,学院办公室负责督办。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由学院办公室定期向院领导作出汇报。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会是院领导的主要工作例会, 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妥善安排工作,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到会者,要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其它事务;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三条 建立候会制度。除会议参加人员和固定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学院办公室通知的时间按时候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与会。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会议的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议决情况。会议讨论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意见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包括拟制议题、制发通知、进行会议记录、起草会议要求制发的文件等。会议记录由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学院办公室。

附件: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议题申报单

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通知单

 

附件1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议题申报单

申报部门:         主汇报人:      申报时间:              

会议名称

院长办公会议□   月工作例会□   专项问题会议□

议题名称

 

建议列席

部门及人员

 

会签部门

  

 

 

 

 

 

 

分管领导

   

 

办公室

办理意见

 

院长意见

 

说明:1.需上会讨论的议题请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前3-5日内报学院办公室。议题单为一题一份,可到学院办公室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xatzy.cn/xxbgs/gzzd.asp)

2.“会签部门意见”栏,应由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名。

 

附件2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办公会通知单

 

时间

 

地点

 

 

 

 

 

 

 

 

 

 

 

 

 

 

 

 

 

 

 

 

 

 

 

 

 

 

 

 

 

 

 

会议记录人

 

会议通知人

 

通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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