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系统定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市教党发 【2008】134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开展定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秘密事项登记
各部门凡在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须逐项登记,并填写《国家秘密事项登
记表》(附件一)。
二、学院内部管理工作中的定密事项审定
1、定密范围:
在部门对外业务和内部管理工作中,凡由上级文件要求保密或本部门认为需要
保密的事项。
2、定密程序:
部门对在工作中产生或涉及的秘密事项提出定密事项、定密依据、拟定密级、
定密建议,填写《学院内部定密事项审批表》(附件二),申报定密事项要一事
一表。
学院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部门提交的定密事项提出初步定密建议,由主管
领
导审核,学院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
将秘密事项的审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三、时间要求
各部门要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定密工作登记、申报,于4月17日(星期五)
上午前将情况报党委办公室。
附件:
1、国家秘密事项登记表;
2、学院内部定密事项审批表。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党办代章)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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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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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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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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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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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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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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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保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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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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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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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院内部定密事项审批表
申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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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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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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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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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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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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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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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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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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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委员会
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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