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2022)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

一、印章的管理制度

(一)学院印章由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熟悉政务,作风严谨,措施有力,确保印章的安全。

(二)印章保管人对印章有爱护、保管的责任,使用印章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若违反印章使用规定而出现问题的,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四)印章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私自出具信函或加盖公章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或酿成其他事故。

二、印章的使用制度

(一)印章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或携带外出履行公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有关领导批准。
  
(二)出具信函或加盖公章前,要详细审查信函(文件)内容,符合要求的要认真办理;对不符合规定以及不包括职权范围以内的事项,一般不予出具信函或加盖公章,并说明理由。

(三)出具信函或加盖公章要严肃认真,严格按规范要求和领导意图撰写,书写字迹要清晰端正,内容要简明确切。

(四)认真做好用印登记工作,用印人员必须写清用印时间、事由,并亲笔签名。

(五)管理印章人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六)除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对于外部门、外单位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需要加盖学院及办公室印章时,应建立审批登记制度。

三、印章的刻制、更新制度

(一)各部门印章及有关专项工作印章的刻制,应依据正式文件、有关领导批示和审核后刻制,各部门专管人员签领、管理和使用。

(二)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登记管理机关,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三)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上一篇
下一篇